臺灣菸盒演進 日治專賣時期 (1895-1945)

臺灣菸盒演進 日治專賣時期 (1895-1945), Japanese exclusive selling period(1895-1945)
西元1895 年日本統治臺灣,菸草生產販售最初採開放方式。日據初期財政短絀,每年均需日本政府補助大量財源,1905 年起,臺灣菸草也開始實施專賣,民眾不得販賣私菸,統一由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製造、銷售,並統一公定價格,目的在增加政府財政收入。


日治時期,為供應陸續來臺之日本人需要,臺灣所銷售的捲菸,多由日本輸入,為求發展臺灣的菸草事業,1911 年成立「臺北煙草工場」,直至1915 年臺北煙草工場開始製菸後,才有臺灣生產第一支香煙「茉莉(Jasmine)牌」。推出後市場銷售很好,新的品牌也不斷地推出,雖然臺灣生產規模擴大到足以供全臺之用,但日本本土所產的捲煙仍年有輸入,乃由專賣局統一購入後,再分配給臺灣配銷人轉售。1915 年也開始生產雪茄,臺北煙草工場產量不敷需求,1937 年臺灣總督府專賣局決定興建「臺灣總督府專賣局松山煙草工場」,1940年松山煙草工場竣工後,接續臺北煙草工場的業務,生產無濾嘴捲菸(兩切型)。

專賣局生產的煙製品有三種:煙絲(即日本稱為刻)、捲煙(即日本分為兩切型和口付型)、雪茄(即日本稱為葉卷)。當時菸類消費主要以菸絲為主,其發售的煙草分為內地製、外國製、本島製三種,當時臺灣除了日本進口煙,也有其他國家的進口煙,在各種香菸中,還是以臺灣本地的品牌種類最多;再者外國煙最貴;日本煙次之;臺製煙還是最便宜。


而除了臺灣總督府專賣局有生產香菸販售外,隨著中日戰局的日益擴張,日軍在中國的佔領區域逐日擴大,佔領區內的政治經濟都在日軍掌控之下。臺灣專賣局見時機成熟,於1938年臺北成立「南興公司」,專門負責臺灣專賣局在南支南洋的相關業務,地位如同臺灣專賣局的海外分公司。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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